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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级本科生开展2023-2024学年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30  点击: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2020级本科生开展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具体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评办法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按照《开云手机网页版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校学[2021]10号)(见附件1)及《航空宇航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见附件2)进行。

二、测评流程

1、各班级按照相关文件开展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经班主任签字审核上报学院。

2、学院按照各班级提交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专业排名及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登录学工系统,导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5月10日前,各班级将公示无异议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按照统一要求纸质版报学院学习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hkyhpy101@163.com。

上报材料:

1、班级综合素质测评(见附件3);

2、班级成员各模块加分明细汇总表以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即可)。

四、其他要求

1、各班级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班级评审的时间节点,务必保证面向全班同学进行公示。

2、各班级务必严格遵守材料上报时间节点。

3、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大四学年评奖评优并依据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4、各班级要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类评奖评优工作;公示渠道要多样化,确保每位学生的知情权。

航空宇航学院

202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