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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春季学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6 作者:段志薇 点击:

2024届毕业生: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春季学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2024届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单项奖学金、包括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特别荣誉奖、论文及专利授权、学业进步奖。

、评选办法

依据《开云手机网页版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20]11号)进行评选(见附件1)。

评选流程

1、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1)4月26日—4月29日,新赛事申请。在已公布的《2023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已有赛事汇总表》(见附件2)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2023.5.11—2024.4.29)

提交材料:

《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见附件3)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书原件审核后返回给学生)

注意: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不予以认定。4月29日下午3点-5点交回申请材料。

(2)4月30—5月6日,赛事定级。将申报材料上交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根据竞赛活动的权威性、实际效果和影响程度确定赛事级别,并在“红色太行”网站公布最新定级结果。

(3)5月7日—5月10日,根据最新赛事定级结果,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项目。

提交材料:

《开云手机网页版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

《本科生2024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汇总》(见附件5)

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提交有参赛队伍全部成员的证书,证书原件审核后返回给学生)

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5月11日—5月17日,学院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签字后的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工作部。

2、文体活动奖、特殊荣誉奖

(1)4月26日—5月10日,符合条件的个人、集体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文体活动奖、特殊荣誉奖申报材料。

提交材料:

《开云手机网页版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

《本科生2024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汇总》(见附件5)

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

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2)5月11日—5月17日,学院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签字后的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工作部。

3、论文及专利授权

(1)4月26日—5月10日,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提交材料:

《开云手机网页版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见附件6)

《本科生发明专利论文奖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7)

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

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论文刊物首页、目录和正文内容,审核后刊物退回)

(2)5月11日—5月17日,学院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签字后的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工作部。

4、学业进步奖

(1)4月26日—5月10日,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提交材料:

《开云手机网页版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8)

《本科生学业进步奖汇总表》(见附件9)

GPA及班级排名证明材料(两学年对比,班主任签字)

注意:评选条件中的平均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工作部提供数据为准。

(2)5月11日—5月17日,学院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签字后的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工作部。

、时间要求

5月10日下午2点-5,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按照要求准备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以班为单位报至10号楼1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hkyhpy101@163.com;

六、评选要求

(1)赛事定级依据:《2023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各类赛事、发明专利取得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2023.5.11—2024.5.10之间);

(2)学业进步奖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3)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4)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5)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6)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7)非毕业生单项奖学金不在此次申报。

航空宇航学院

2024.4.26